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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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01 09:2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顺电器公司”)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地理坐标:东经 113°22'25.56", 北纬22°38'13.62"),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环建表﹝2020﹞0018号)。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项目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826.73平方米。主要从事冷凝式燃气热水器、聚能燃烧技术燃气灶具、烧烤炉具及其配件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200 万台、250 万台、60 万件和 800 万件。

嘉顺电器阜沙分公司于2020年10月进行建设,同时,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在原址设立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单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保持不变,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变更为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以下简称“嘉顺电器阜沙分公司”)

目前,项目已建成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一期”):厂房一3栋和4栋1层:4条阳极氧化线(分别为两条自动氧化线和两条手工氧化线),其余生产设施未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72 吨/天,合计 21600 吨/年。项目所在区域属阜沙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水分流排水制度,屋面及场地雨水经雨水斗或雨水口收集后直接排入下水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根据一期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生产废水产生量为45m3/d,其中阳极氧化生产线综合废水30m3/d、混排废水4m3/d、前处理废水11m3/d,项目一期生产槽液产生量为90m3/a,地面清洗废水约为5t/d即(1500t/a),6个废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为400m3/a工业废水和槽液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75%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即11617.5 吨/年回用,其余 25%为3872.5吨/年(约12.91吨/天)处理达标后,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限值后排入石基涌。废水治理工艺与环评保持一直,不发生变化。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建设4条阳极氧化线,产生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由于项目所在地天然气管道尚未接通,阳极氧化线烘干采用电烘干,不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一期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根据实际进行调整:酸雾废气收集方式不变:采用砖砌围墙或玻璃钢/塑料板围闭,仅预留工件及员工进出通道,进出通道设置活动垂帘,生产线上方采用顶吸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率 90%,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由30000m3/h增至80000m3/h,阳极氧化酸雾排气筒由原环评2个增至3个,新增酸雾废气排气筒废气治理工艺由碱液(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升级为4级碱液(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静电吸附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做好厂区的绿化工作,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塑料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及机油桶、废除油剂桶、废硫酸桶、废封闭剂桶、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前处理池底产生的池底沉渣、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塑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云浮市未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废机油及机油桶、废除油剂桶、废硫酸桶、废封闭剂桶、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前处理池底产生的池底沉渣等危险废物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通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

联系人:何波   

电话:13632891143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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